我国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是什么

我国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是什么

中国第一个不平等条约是《南京条约》。1842年8月29日,清政府与英国政府签订了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中英《南京条约》。《南京条约》对中国社会产生了灾难性的后果,个帝国主义列强对中国的侵略、掠夺、瓜分,自此开始,《南京条约》的签订,使中国的主权完整遭到破坏,开始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

《南京条约》主要内容有:1、五口通商。根据条约第二条规定,将中国沿海城市广洲、福州、厦门、宁波、上海开辟为通商口岸,满足了英国侵略者蓄谋已久的欲望。

    2、强占香港。根据条约第三条规定,把中国香港割让给英国,使得香港成为英国侵略中国的桥头堡。

3、勒所赔款。根据条约第七条规定,中国赔偿英国款项总计2100万元。4、中国向英国商人征收进出口货物税,必须同英国政府商议。5、其它问题。英国可以在通商口岸派设邻事、管事等官废除广东公行制度英国管员与中国官员平等往来英军占据中国的地区,直至清政府付清赔偿款项后才撤离等。

不平等条约是指有损国家主权的、在缔约国间权利、义务分配不公的国际条约、协定。根据1969年《维也纳条约法公约》:(1)使用武力或以武力威胁强迫一国缔结的条约绝对无效(2)条约的缔结与一般国际法强行规则相抵触的无效。不平等条约,权利多倾向于强国,义务偏重于弱国,实质上违反国家主权平等原则,在国际上遭广泛谴责。

《南京条约》又称《江宁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与外国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1842年8月,由钦差大臣耆英,伊里布等人与英国全权代表璞鼎查在南京签订。《南京条约》的签订是第一次鸦片战争结束的标志

南京条约。   又称江宁条约。共13款,1.宣布结束战争。

2清朝政府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准许英国派驻领事,准许英商及其家属自由居住...丧权辱国的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