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住宅公摊面积标准

云南省住宅公摊面积标准

1、云南省住宅公摊面积标准为15%。

2、房子公摊面积包括: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变(配)电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

3、对于多层房屋,国家明确规定7层以下房屋的公摊面积为百分之7至百分之12。

4、对于多层建筑,7楼至11楼的住宅公摊面积为百分之10至百分之16。

5、对于高层建筑,12-33层的公摊面积为百分之14至百分之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