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本质 唯物辩证法

人的本质 唯物辩证法

人的本质分为类的本质和个人本质。1、人的类本质是人相对于其他物(包括非生物、植物和动物)而言的根本性质。劳动是人的类本质。

2、个人的本质是一个具体的、特定的人(张三、李四等等)的根本性质和其各种属性的内在联系。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社会属性是人的本质属性。任何人都处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从事社会实践活动的人。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他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主义是关于人的解放的学说,因而人就是马克思主义的阿基米德点,而对人的本质的理解就成了理解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前提。

人的本质 唯物辩证法

(1)马克思主义把对人的本质的理解建立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之上,提出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2)认识人的本质,首先要认识人和动物相区别的根本属性。人和动物的根本区别,不在于人的自然属性,而在于人的社会属性。

(3)认识人的本质,还要认识人和人的区别。在生产劳动的基础上,人与人之间发生了多层次、多方面的社会关系。把千差万别、各具特点的个人区别开来的,正是这些社会关系的总和。

(4)人的本质是现实的、具体的、历史的、发展的。不同的人具有不同的本质,这种不同不仅表现为物质利益和生活方式的不同,还表现为心理、思想、感情等的差异。

人的本质 唯物辩证法

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三个科学论断 马克思就人的本质提出三个科学论断: 即“劳动或实践是人的本质”、“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他们的需要即他们的本质”,三者辩证统一。

一方面,一定的社会关系是人的活动的具体的历史形式,实践活动是社会关系发展的基础,人的需要又加强了这种社会关系。

抛开社会关系,人的实践活动和人的需要同动物就没有任何的差别,更不会有人类社会

另一方面,实践作为人的存在方式,人的需要是其发展变化的动因,社会关系又作为实践发展变化的结果。抛开实践活动的视野,就不可能理解人的社会关系,或是把这种关系理解为上帝的安排,或是直观地把人理解为抽象的“类”,这样就更不可能满足人的需要,因为人的需要根本无法实现

最后,人的需要是人的本能,实践活动就是这种本能的现实体现,社会关系又促进了人的需要。抛开人的需要,就不会产生实践活动,也就不会有社会关系,一切就都无从谈起了。

在现实的人身上,实践活动是内容,社会关系是形式,人的需要是动力。只有正确地理解三者之间的内在联系,从三者相统一的基础上考察人的本质,才能全面深刻地把握人的本质的丰富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