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兩河流域種姓類別

古代兩河流域種姓類別

亞洲西部底格里斯河與幼發拉底河流經的區域,基本上位於今天的伊拉克共和國境內。古希臘人稱之爲“美索不達米亞”,意爲“兩河之間的地方”。

種姓制度以統治階層爲中心,劃分出許多以職業爲基礎的內婚制羣體,即種姓。各種姓依所居地區不同而劃分成許多次種姓,這些次種姓內部再依所居聚落不同分成許多聚落種姓,這些聚落種姓最後再分成行不同行外婚制的氏族,如此層層相扣,整合成一套散佈於整個印度次大陸的社會體系。因此,種姓制度涵蓋印度社會絕大多數的羣體,並與印度的社會體制、宇宙觀、宗教與人際關係息息相關,可說是傳統印度最重要的社會制度與規範。

種姓制度最初是隨雅利安人入侵印度而創立的社會制度。原本的種姓制度並非要劃分階級及人的高低貴賤,而是要確保本身雅利安人的執政權和保持各種工作都有一定的人數。然而隨着馬穆魯克、蒙兀爾等外來伊斯蘭教征服者統治印度,種姓制度爲了政權需要而經歷過許多調整,並在英屬印度時期爲符合殖民者需要而被固定、僵化,成爲階級森嚴的階序體系。

由於該體系中的不平等與近代西方興起的民主制度與人權思想大相徑庭,因此常被批評爲反現代化的落後制度,甚至被視爲妨礙印度社會進步的毒瘤。1947年印度脫離殖民體系獨立後,種姓制度的法律地位正式被廢除,各種種姓分類與歧視被視爲非法,然而在實際社會運作與生活上,其仍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

兩河流域的古代諸民族,最早都屬於閃米特人,除希伯萊人外,閃米特人還包括古代中東的巴比倫人、迦南人、阿拉米人等。在早期,這些閃族人完全過着逐水草而居的遊牧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