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夏時制實施時間

江蘇夏時制實施時間

1986年至1992年,我國在全國範圍實行了六年夏令時。

每年從四月中旬第一個星期日的凌晨2時整(北京時間),將時鐘撥快一小時,即將錶針由2時撥至3時,夏令時開始到九月中旬第一個星期日的凌晨2時整(北京夏令時),再將時鐘撥回一小時,即將錶針由2時撥至1時,夏令時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