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生育津貼領取條件及流程

太原生育津貼領取條件及流程

1、女職工懷孕後、流產或計劃生育手術前,由用人單位或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報材料到區社會勞動保險處生育保險窗口

2、工作人員受理覈准後,簽發醫療證

3、生育女職工產假滿30天內,由用人單位或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報材料到區社會勞動保險處生育保險窗口辦理待遇結算

4、工作人員受理覈准後,支付生育醫療費和生育津貼。

參保職工在同時具備下列條件時,可按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1、符合國家、省、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

2、分娩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已爲其參加生育保險且連續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滿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