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出租車運營區域規定

蘭州市出租車運營區域規定

(一)憑《蘭州市出租汽車客運營運權證》到市公路運輸管理處申辦《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市公路運輸管理處應當在15日內予以辦理,對因故不予辦理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二)憑《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到公安、工商、稅務等有關部門申辦有關手續

(三)憑上述證照到市公路運輸管理處申辦單車《道路運輸證》,市公路運輸管理處應當在5日內予以辦理,對因故不予辦理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出租汽車經營者在上述手續齊備後,方可投入營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