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拘和刑拘區別

行拘和刑拘區別

兩者之間的區別是:

一,拘留物件不同:行拘的物件是違反行政法規的公民刑拘的物件是違反法律的犯罪嫌疑人。

二,執行機關不同:行拘由法定的行政機關執行刑拘是由檢察院批准、公安機關執行。

三,最大拘留期限不同:行拘最長不超過20天刑拘最長為37天。

行拘是行政處罰措施中的行政拘留,是違反了行政法律法規而需要採取的強制措施。

刑拘是犯罪嫌疑人觸犯了刑法,由公安機關採取的刑事強制措施。

行拘全稱行政拘留,是行政處罰的一種形式,最多合併執行20天。被執行行拘了,也就是行政違法處理完畢了。

刑拘全稱刑事拘留,是一種刑事強制措施,被刑事拘留是刑事案件進入訴訟程式的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