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2021年小產權房政策

江蘇省2021年小產權房政策

      小產權房是指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辦理相關證件,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鄉政府或村頒發,亦稱“鄉產權房”。“小產權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們在社會實踐中形成的一種約定俗成的稱謂。購房合同在國土房管局不會給予備案。

     小產權房是沒有合法的不動產登記證書的,若涉及拆遷安置,各地做法也不一,建議積極與拆遷人協調處理。若涉及賠償,由於社群給了門牌、你把戶口遷過去,足以證明你對房屋的合法使用,你有權要求安置賠償,但具體賠償是否包括重新安置一套房子跟你,則看你所買的小產權房的專案土地性質等等。但不管怎樣,你依然是拆遷安置物件:即合法的房屋居住權人,你有權要求安置居住房,同時有關搬遷補助、裝修補償等等,亦可一併主張。

小產權房買賣最新政策

一:所有在建及在售小產權房必須全部停建和停售小產權房買賣最新政策

二:將以地方為主體組織摸底,對小產權房現狀進行普查小產權房買賣最新政策

三:責成領導小組研究小產權房問題,拿出相關處理意見和辦法。小產權房買賣最新政策

四:小產權房擁有者只有使用權,不能做貸款,不能轉讓,更不能享受國家大產權房子的待遇。所以不建議買小產權房產,後續的糾紛很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