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監管局是幹什麼的

司法監管局是幹什麼的

(一)擬訂司法行政工作方針、政策,起草有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制定司法行政工作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國監獄管理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監督管理刑罰執行、改造罪犯的工作。

(三)負責全國勞動教養管理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指導、監督勞動教養的執行工作,指導、監督司法行政系統戒毒場所的管理工作。

(四)擬訂全民普及法律常識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地方、各行業法制宣傳、依法治理工作和對外法制宣傳。

(五)負責指導監督律師工作、公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負責港澳的律師擔任委託公證人的委託和管理工作。

(六)監督管理全國的法律援助工作。

(七)指導、監督基層司法所建設和人民調解、社群矯正、基層法律服務和幫教安置工作。

(八)組織實施國家司法考試工作。

(九)主管全國司法鑑定人和司法鑑定機構的登記管理工作。

(十)參與有關國際司法協助條約的草擬、談判,履行司法協助條約中指定的中央機關有關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