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可以開具出生證明嗎

派出所可以開具出生證明嗎

派出所不能開出生證明,出生證明由接生單位(醫院)開具。

《出生醫學證明》是由國家衛生與計劃生育委員會統一印製,以省、自治區、直轄市為單位統一編號。國家衛生與計劃生育委員會主管全國《出生醫學證明》工作,委託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轄區內《出生醫學證明》的具體事務管理工作。《出生醫學證明》必須由批准開展助產技術服務並依法取得《母嬰保健技術服務許可證》的醫療保健機構簽發。

派出所不可以開具出生證明。出生證明只衛生醫生機構及衛生行政部門的相關部門才有開具出生證明的資質。出生證明常規是在哪個醫療機構出生的就去哪個醫療機構開具,一些特殊情況的是在戶籍所在地的衛生行政部門的相關部門開具。

出生證明不歸派出開,派出所只能開戶籍證明(有出生地和日期記載)。 出生證明需要到生生的醫療機構開具,未入醫療機構生產的可由鄉鎮相應衛生服務機構出縣證明,然後去縣級指定機構換取出生醫學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