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證明中英文公證如何辦理

出生證明中英文公證如何辦理

申請人填寫公證申請表,並提交下列證明、材料

1、申請人在國內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證、戶口簿申請人在國外的,應提供護照(出境日期及有效簽證)申請人是港、澳、臺居民的,提供身份證、通行證(回鄉證)、臺胞證

2、申請人的醫院出生證明,如申請人沒有出生證明但出生地在我區的,提供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居(村)委會、派出所或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出生證明(如沒有醫院出生證明,出生地又不在我的,本處暫不受理)

3、申請人父母的身份證、戶口簿

4、如辦理到美國、泰國、法國、奧地利、新加坡使用的出生證明,申請人應提供本人的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照片相片是貼上在公證書上,根據申請人要求公證書的份數決定,如申請人要求三份公證書,則要提供四張相片(公證檔案須一張相片留底)。

5、申請人應當親自到公證處辦理,若有特殊情況需要委託代理人辦理的,應提供有效的委託書及代理人的身份證、戶口簿

6、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供的其它證明材料。

註明:

1、居(村)委會,證明上包括申請人的姓名、證件號碼、出生時間、出生地點及父母的情況。

2、因辦理適用於美國的出生公證書須附加中英文相符公證書一併使用,故實際為兩份公證,收費為(137.5x2=)275元一式三份,如當事人需要增加副本,另外加收20元/本。

3、所使用照片數量為申請的份數加一,等待期一般為5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