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進行危房鑑定後,確認不宜居住後安置方式有:一是可將出租人的其他房產,繼續安排承租人租用。二是可以解除承租合同。出租人補償給承租人,因不到租期,而搬家造成的損失。三是可以由出租人承擔修復費用,修復後,由承租人進行繼續承租、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