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登記需要什麼證件?結婚是人生中的大事,也就預示著結婚當事人的戀情可以申請得到法律的保障和維護。關於結婚證的辦理,這裡就要提到結婚證登記所需要的證件和具體手續步驟,下面就來一五一十的告訴你!
結婚登記的條件
1、符合法定年齡;男不得早於22週歲,女不得早於20週歲。
2、必須是自願和無配偶;
3、無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
4、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5、當事人一方或雙方是本轄區內的常住戶口;
6、申請結婚登記的雙方當事人必須同時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不得委託他人代理;
7、結婚登記當事人提供的戶口簿和身份證的原件,必須是合法、完整、真實、可靠。
結婚登記步驟
①申請:取男女雙方各自的身份證原件(臨時身份證)、戶口本原件(戶藉證明/集體戶口頁)、三張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離過婚的請帶上離婚證或判決書。
②受理: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申請補辦結婚登記或復婚登記的,按照結婚登記程式辦理。雙方親自到場遞交上述手續。
③審查: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宣告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比如檢視戶口本,身份證,看身份證是否過期,照片是否與當事人相同)。
④登記:問雙方是否自願,交納登記費9元,雙方書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宣告書》,而且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宣告書》中“宣告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登記人員編號、登記列印結婚證,填寫。
⑤發證:辦理登記手續後,相關登記手續存檔,當場發給雙方結婚證書,正式宣告締結夫妻關係,法律對雙方當事人的婚姻關係予以確認。
和外國人結婚登記條件
中國公民須持有:
1、本人戶籍證明;
2、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外國人須持有:
1、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2、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3、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的證明。 copyright@2005-2016
外國僑民須持有:
1、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者免交);
2、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 久久結婚網,最及時的婚嫁資訊
3、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申請結婚的男女雙方,還必須提交婚姻登記機關指定醫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檢查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