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借宿规矩

古人借宿规矩

在古代很多的事情都有规矩做官交友就连住旅馆都一样,我们就讲一讲古人借书的规矩:

早在周代时中国的旅馆业已经很发达,而且似乎是连锁式的发展。如周王规定在国营招待所性质的“驿亭”,要求每10里有个“庐”,即简易的房舍供休息。每30里要设“路室”,买50里的市镇要设“侯馆”,候馆即可以入住的招待所,设施和服务功能较全。现在流行的城市旅馆家庭旅馆在先秦时就已经出现。

古人做官有规矩,交友有规矩,就连住旅馆也有规矩,今天,我们就来讲讲古人外出住旅馆的规矩。

旅馆,在中国出现时间很早,一般认为,在上古商周时期已出现,逆旅、旅次、旅舍、旅店,接待的对象不太一样,都指的是旅馆,和现在的酒店、宾馆、招待所是一个功能。

从《周礼》所记来看,早在周代时,中国的旅馆业已很发达,而且似乎是“链锁式”发展。如周王规定,有国营招待所性质的“驿亭”,要求每10里有“庐”,即简易房舍每30里要设“路室”,以供休息每50里的市镇要设“候馆”,候馆即可以入住的招待所,设施和服务功能较全。

现代流行的城市旅馆、家庭旅馆,在先秦时已出现,主要有“馆”、“寓”、“舍”等。这些旅馆档次和功能区别明显,以供不同身份的旅客入住。“馆”比较高级,用来接待贵宾,如“国宾馆”、“诸侯馆”,这类旅馆都是官办的,当时的诸侯国一般都设有这样的高档宾馆,如鲁国有“重馆”、赵国有“陶丘之馆”、晋国有“箕馆”。

“寓”、“舍”这类旅馆主要为普通商旅服务,以民办居多,“逆旅”、“客舍”,都属于这一类。

在中国,旅馆不只出现时间早,旅馆的管理也最讲规范,也不可以随便开房的。如今开房要出示身份证和相应的证明文件,这在先秦时即已实施。

古代虽然没有现代身份证,但也相当于身份证的信物。如果是官员、商人出差,或得到官方授权的外事活动,都会持有“符节”或“符卷”,这种“符”、“节”、“卷”等,都是早期入住旅馆的身份证明,这些相当于现代的“介绍信”。

后来的驿卷、信牌也都属于旅行凭证,如没有旅行凭证,是无法入住旅馆,特别是国营旅馆根本不可能接待。

《周礼·地官》就此说得很清楚:不同的人办不同的事,要用不同的“介绍信”,即所谓“节”,“凡通达于天下者必有节”,这意思是,你要想走遍天下,必须有介绍信才可行,否则别想开房。

先秦时,商鞅变法中有关旅店接待客人要查验旅行凭证,否则店主连坐,商鞅出台的这一律令可以说是中国最早的旅店住宿制度,官办旅馆和民间客栈都得遵守这一规定。

从各朝的情况来看,元朝对旅馆的管理很严,要查验旅客身份证明,且有严格的住宿登记制度。

摩洛哥大旅行家拔图塔,在其《游历中国记》中称:在中国住旅社,“天全黑时,管理官员及其书记来舍,将留舍客人逐一点名记簿,盖印后闭门,使客安睡。至次晨天明时,吏及书记复来.依名单唤客起,作一证书。”

意大利人马可·波罗,在其中国游记中也有同样记载:“一切客栈和旅馆的老板,也同样将寄宿客人的姓名,登记在一本簿子上,注明他来去的日期和时刻。”这种登记本还得备份,有统一格式,全国通用。

这种旅客登记本,明朝时称为“店历”。《万历会典》上在这样的记载:“凡客店,每月置店历一扇,在内赴兵马司,在外赴有司,署押讫,逐日附写到店客商姓名人数、起程月、曰。月终,各赴所司查照。”

在古代,像如今这样的单身驴友是很麻烦的,一般不让入住,叫“不下单客”。“单客”就是单身旅客,单客如果需要住店那怎么办?必须找担保人。这一制度在元明时期普遍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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