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依法服兵役说明什么问题

不依法服兵役说明什么问题

不依法服兵役后果很严重。

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在个人户籍“服役栏”备注“拒服兵役”永久字样,列入法定不准出境人员库,两年内不得出国(境)。

两年内暂停其专科以上学历报考资格,不得为刘文杰办理入学和升(复)学手续。

取消其义务兵优待,按照南郑区2020年义务兵优待金(每年36000元)的2倍予以罚款72000元,由胡家营镇政府执行,罚款上缴区财政(3个月内执行完毕)。

不得批准参加劳动模范、道德模范、时代楷模、五一劳动奖章、五四青年奖、优秀党员团员等评选,已经获得荣誉的予以撤销。

两年内不得享受政府用于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特定正常目标或工作任务、具有专门用途的各类财政资金以及社会保障资金政策或补贴,取消已享受的政策优惠。

在律师、教师、医生、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认证从业人员、金融从业人员、资讯工作者、导游等资格认证工作中,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将失信主体的行政处罚信息纳入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金融机构在办理个人信贷、融资、信用卡等金融服务时,将失信记录作为重要参考依据,从严审批。

对拒服兵役行为及惩处结果作为违反《兵役法》的反面典型,并在区资讯媒体向社会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照法律服兵役是每个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具体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生、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法律服兵役。”

《兵役法》也明确规定,对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应给予相应惩处现役军人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的,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