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书院职务划分

古代书院职务划分

划分如下:

(1)行政管理部门

“洞主”“山长”即是书院的院长,书院推崇教学与行政合一,即是书院的最高行政首脑,又是主要的讲席教师,多由当时著名的学者担任,例如:范仲淹曾经做过应天府书院的山长,主持讲席的同时,也为书院制定了一系列新的课业和管理规程。南宋的朱熹先后主持过白鹿洞书院、岳麓书院的教务,病为白鹿洞书院制定了学规。

监院,地位仅次于山长的书院职事,负责书院的行政、财务以及稽查学生的品行等工作,到了明朝以后,监院成为书院的行政首脑,而山长只负责学术和教学。

首先,管理书院的职事。

(2)教学部门

学长,相当于某门学科的教职

讲书,负责书院经书讲解

堂录,负责记录教学情况为主

(3)学生管理部门

直学,负责管理学生

掌德业薄,负责对学生德业方面的稽查

钱粮官,负责书院的出纳业务

掌书,图书管理员,负责图书的保管和借阅

书办,掌管书院各种卷宗、档案的职事

医瑜,大夫

掌祠,书院内掌管祭祀活动的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