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河港口運營方案

內河港口運營方案

一、整治目標

以大氣和水污染治理為重點,通過開展內河港口碼頭綜合整治提升行動,努力實現“三個一批”整治目標,即:依法取締一批非法經營的港口碼頭有序規範一批符合產業規劃和政策、具備經營條件的港口碼頭優化提升一批合法經營的港口碼頭,進一步建立和完善我市內河港口碼頭長效管理機制。

二、整治範圍

全市內河航道沿線所有港口碼頭。

三、整治原則

(一)政府主導、屬地負責。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區鎮是整治提升行動的責任主體和實施主體,政府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轄區內的碼頭整治工作。

(二)部門聯動、齊抓共管。發改委、公安局、自然資源局、行政審批局、生態環境局、交通局、水利局等部門和單位共同參與整治提升行動,各區鎮組織相應部門和單位參與整治,建立水陸聯查機制,形成條塊結合、部門聯動、上下協調的工作格局,加強源頭治理,有效防止非法碼頭滋生蔓延、合法碼頭非法違章經營。

(三)疏堵結合、綜合治理。各區鎮要統籌考慮內河港口碼頭佈局和地方經濟發展實際需要,把內河港口碼頭綜合整治提升行動與加強岸線保護、水陸域生態環境保護、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建設內河港口碼頭公共作業區等工作相結合,合理佈局,切實推進內河港口碼頭綜合整治提升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