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付與押匯的區別

議付與押匯的區別

你好,很高興為你解答!

1,概念不同 

2,法律關係不同(最根本區別) 議付是一種票據買賣關係,議付行支付合理對價後就成為“正當持票人”,擁有了票據項下的一切權利,受國際慣例,信用證有關法律,票據法的約束。押匯是一種權利質押關係,銀行不擁有質物所有權,它擁有的是開證行在單證一致的情況下取得付款的權利。受國內合同法(借款合同),擔保法的有關規定約束。 

3,適用範圍: 議付只能在議付信用證情況下發生,如為限制議付,則只有指定銀行可以議付,如為自由議付則任何銀行皆可。 押匯可以由任何願意的銀行操作,且可在L/C,T/T,D/P,D/A,O/A等支付方式下敍做。 

4,追索權兩種方式下,銀行(議付銀行,押匯銀行)在開證行拒付時都對受益人擁有追索權,但銀行與受益人約定放棄的除外。 

5,費用與風險:議付,受益人花費的成本小,銀行的風險大押匯,受益人花費的成本大,銀行的風險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