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督導室可以評哪些職稱

教育督導室可以評哪些職稱

教育督導室的全稱是政府教育督導室,是代表政府督政督學的教育督導部門,是政府的組成機構,其工作人員是不能參加職稱評審的。

政府教育督導室為完成督政督學的責任使命,可以聘任一批兼職督學,這樣兼職督學,其中一部分人是從事教育工作的,這些人應該有職稱的,並且應該有較高職稱的,在教育教學和教育管理中應該是才能出眾的,也應該是有較高威望的,才能勝任督政督學的使命。

教育督導室可以評哪些職稱

教育督導室是政府下設機構,因此教育督導室成員原則上説應該是公務員,不需要評職稱。

縣級教育督導室多數是抽調學校教師組成,這部分抽調上來的教師,原則上是要回到原單位去評聘職稱。也就是説還是可以參與中小學教師系列職稱評聘,和其他的老師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