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糞便集中處理廠如何審批

畜禽糞便集中處理廠如何審批

糞污集中處理中心(有機肥廠):廠址選擇符合當地土地利用規劃(由當地政府出具證明),不在我縣規定的畜禽養殖禁養區內,遠離村莊、主要河流1000米及支流500米以上(由生態環境部門出具符合防護距離證明)距離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3000米以上,及不在集中式飲用水源匯水範圍內。

重點支持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並工商部門登記註冊企業、畜禽糞污集中處理的社會化服務組織等第三方機構。

項目達產後必須消納全縣轄區內規模畜禽養殖場糞污生產商品有機肥,區域性糞污集中處理中心(有機肥廠)要成立專家團隊,服務全縣養殖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