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一級農田標準

農村一級農田標準

第十條 劃入基本農田保護區的耕地分為以下兩級。 下列耕地為一級基本農田: (一)生產條件好、產量高、長期不得佔用的耕地 (二)糧、油和名、優、特、新農產品及蔬菜生產基地 (三)農業科研、教學試驗田 (四)農作物良

一類基本農田:高產穩產農田、蔬菜地和名特優新農產品基地

在徵用農村土地時,要根據農田的分類,給予土地補償費。

土地補償費一般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土地被徵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