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運會舉重參加標準

奧運會舉重參加標準

 舉重按參賽運動員的體重不同來分級標準參賽的,是從1920年第七屆奧運會開始的。當時分5個體重標準級別,即次輕量級(60公斤級)、輕量級(67.5公斤級)、中量級(75公斤級)、輕重量級(82.5公斤級)和重量級(82.5公斤以上級)

    1947年的世界舉重錦標賽上採納了當時的舉重強國——埃及的建議,又增加了一個級別——最輕量級(56公斤以下)。

 1951年又改為7個級別,把原重量級的體重標準提到90公斤以上,增加了次重量級(82.5公斤以上到90公斤)。自此7個級別又通行到1972年。自1972年第二十屆奧運會起,舉重比賽增至9個級別,增加了次最輕量級(52公斤以下)和特重量級(110公斤以上),並將重量級改為110公斤級。

    1976年在第二十一屆奧運會期間,又增為10級,增加了100公斤級。到了1996年奧運會上,雖然級別仍是10個,但重量發生了改變,具體是54公斤級、59公斤級、64公斤級、70公斤級、76公斤級、83公斤級、91公斤級、99公斤級、108公斤級和108公斤以上級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