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文物的擁有權,我國的《文物保護法》明確規定:文物收藏單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收藏通過下列方式取得的文物:㈠依法繼承或者接受贈與㈡從文物商店購買㈢從經營文物的拍賣的拍賣企業購買㈣公民個人合法所有的文物相互交換或者依法轉讓㈤國家規定的其他合法方式文物收藏單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收藏的前款文物可以依法流通。所以,世代相傳的文物屬於家族或者個人,不用上交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