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印章有什麼講究

刻印章有什麼講究

1、大小適宜

印章大小,應與作品的幅式大小相匹配,應與題款字相等為宜,小一點亦可,不能大於題款字,大則不雅。

2、數量宜少

印數不宜多,過多則易雜亂,甚至喧賓奪主。

3、位置恰當

鈐印,要慎視位置,使畫面均衡熨貼款尾印章要保持適當間隔,既忌擁擠,亦防鬆散。

4、輕重權衡

就印色彩而言,朱文印份量較輕,白文印份量較重。

5、風格一致

印章的風格,應與作品的書體,風格相協調一致。

蓋圖章,是完成一幅畫的最後一道工序。我國傳統習慣常用蓋圖章來表示明守信約與鄭重負責。畫上鈴印,除了表示這種作品為某人所畫的標誌以外,還具有審美價值

常用印章有:

1、名號章。一般用兩方配合使用,是畫面上必不可少的。一方刻姓名,一方刻字號或一方刻姓,一方刻名字。一方刻朱文,一方刻白文。用時,朱文紅色輕,用在上邊白文紅重,放在下邊。印章大小約等於題字,或略小於題字。蓋章的位置,如署名下空白多,就蓋在下邊,如署名下空白少,可蓋在字跡左右。兩方章的距離,約等於一至二個圖章的位置,不可拉得太開,或擠得太攏。

2、壓角章,亦稱畫角章。可根據畫面需要,用在畫的左下或右下角。壓角章比名號章大,多為方形或長方形,朱白文不論。內容可以是格言、警句,統稱閒章,如“師造化”、“得山水趣”、“江山如此多嬌”等。也可以用齋館名,稱為齋館章,如文徵明的“真賞齋”、石濤的“大滌草堂”等。

3、引首章。多為長方形,也有作橢圓形或不規則形的。根據畫面的需要,用於題款開頭二三字的右側,故稱引首。內容與壓角章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