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責任制的要求是指

普法責任制的要求是指

普法責任制的責任主體是具有立法、執法、司法、管理、服務職責職能的全省各級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其他組織。

黨委工作部門要完善黨領導立法、保證執法、支持司法、帶頭守法制度,建立黨員幹部應知應會黨內法規清單制度,促進黨內法規學習宣傳常態化、制度化。

人大及其常委會工作機構、政府部門、政協機關要在履行法定職責的過程中實時普法、跟進普法。審判機關、檢察機關要在司法實踐中引導公民依法維權、依法表達訴求。

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羣團組織要加強特定社會羣體權益保障和權利促進等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

國有企業、教育、科研、文化、醫療衞生、體育等單位,基層羣眾性自治組織及其他單位,要結合工作特點,針對管理服務對象開展法治宣傳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