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股東以認繳出資承擔責任

為什麼股東以認繳出資承擔責任

體現誠信原則。

公司的成功運營離不開管理者的領導,但公司越大職責越大,這就要求了高層管理要有很強的責任心,面對誘惑不為所動,同時公司法也制定了相關的規定。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有限公司(包括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對公司的責任都僅僅是向公司的出資,包括兩層含義:

①如果公司出現經濟糾紛需要賠償,或者虧損甚至資不抵債破產,股東的損失僅限於投資,不涉及個人和家庭其它財產。這是對出資人的保護。(而承擔無限責任的,其個人和家庭其它財產也承擔連帶責任)

②這裏所説的出資不是實際出資,而是認繳的出資,也就是股東承諾的出資,寫在章程裏、在工商局登記的數額,即使出資沒有完全到位,也要按照當初承諾的數額承擔責任,不足的要追繳到位,這又體現了誠信原則。

股東以認繳出資承擔責任是因為公司法為了引導股東積極履行出資義務,避免出現虛假出資或出資不實的情況,從立法角度來看,對於股東承擔責任上,是“就高不就低”,即你股東即便少出資的,也要按照你認繳的出資額承擔有限責任,比如你當初説好了認繳100萬元出資,但實際只是繳納了50萬元,如果法律層面規定股東可以按照實繳的50萬元部分承擔責任,那麼會造成一方面鼓勵了股東不按期繳納出資,另外一方面損害了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因此公司法立法上就要求股東按照當初説好的100萬元來承擔責任,即便公司破產的,你也要將50萬元補齊以償還公司債權人。

同時利益的分配也是按照認繳出資比例來分配的,當然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風險大,利潤大,風險就是你的投資款包括公司經營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