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醫保門診報銷規則

贛州醫保門診報銷規則

居民醫保門診是可以報銷的,具體規定如下:

1、在職職工,到醫院的門診、急診看病後,1800元以上的醫療費用才可以報銷,報銷的比例是50%。

2、70週歲以下的退休人員,1300元以上的費用可以報銷,報銷的比例是70%70週歲以上的退休人員,1300元以上的費用可以報銷報銷的比例是80%。

但是以下情況醫保不予支付:

1、在非定點醫療結構就診或非定點零售藥店購藥的(急診除外)

2、因酗酒、自殺、自殘等原因進行治療的

3、因交通事故、醫療事故或其他責任事故造成傷害的

4、因本人打架鬥毆、吸毒或其他違法行為造成自身傷害的

5、以及根據國家或當地規定應當由個人自付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