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在人事局可以保留幾年

檔案在人事局可以保留幾年

檔案在人社局最長可放100年,根據需要確定。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社會保險業務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和定期兩類。定期保管期限分為10年、30年、50年、100年,各種社會保險業務檔案的具體保管期限,按照《社會保險業務材料歸檔範圍與保管期限》執行。社會保險業務檔案定期保管期限,為最低保管期限。社會保險業務檔案的保管期限,自形成之日的次年1月1日開始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