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

食堂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

食堂檢查內容:

      嚴查學校食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責任制,嚴查是否具有餐飲服務許可證,嚴查環境衞生是否整潔,嚴查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是否有效,嚴查索證索票制度是否落實,嚴查清洗消毒是否到位,嚴查加工管理制度是否落實,嚴查是否存在違法使用食品添加劑行為。

      責任體系:近年來,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時有發生,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學校食品安全地方人民政府負總責,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承擔監管責任,教育部門承擔行政主管責任,學校承擔主體責任的“四位一體”責任體系。

      強調學校校長是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明確學校食堂應當依法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要以學校校長為法定代表人申請辦理學校食堂《餐飲服務許可證》,鄉鎮中心學校所轄的村小(含教學點)具備條件的食堂應以中心學校校長為法定代表人申辦《餐飲服務許可證》。學校應設置食品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學校首席食品安全官或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食堂監督檢查主要有,食堂制度是否上牆,食品安全中食材的生產日期,食材生產廠家資質,倉庫的衞生要求,食堂生產過程檢查後廚,食材清洗,成品半成品擺放位置,紅案白案是否分開,成品留查72小時是否規範,服務員的個人衞生,工作服是否乾淨,手指甲,頭髮,食堂安全包括消防器材,滅火器生產日期,工作人員對滅火器的操作熟練成度,爐子明火檢查,衞生檢查包括操作間地面沖洗,餐具消毒,開餐區衞生,餐廳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