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停賽處罰標準

中超停賽處罰標準

《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第59條規定,球員或官員利用公共媒體挑起敵意,最多會禁賽18個月,並處罰款至少30萬元。

第64條規定,參賽球隊中斷比賽時間超過規定時間(指超過裁判員認定的計時開始時間5分鐘的),視爲罷賽,對於罷賽的俱樂部將給予取消註冊資格並罰款的處罰。

第56條規定,球員、官員在賽前、賽中、比賽暫停、中場休息或賽後參與打架、鬥毆後羣毆他人的,將被給予至少停賽或禁止進入替補席8場,並處罰款至少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