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前初中畢業登記表怎麼補辦

30年前初中畢業登記表怎麼補辦

畢業生遺失畢業證書或畢業生審批登記表,高等教育委員會不再補發,但可出具《畢業證明》和畢業生審批登記表複印件。其效力與原件相同。

2、丟失畢業證書或畢業生審批登記表者,首先要攜帶原畢業證書的相關資訊資料到刊登遺失聲明然後再帶上原畢業證書的相關資訊資料、2張同一底片免冠一寸照片和遺失聲明,到市自考辦辦理。

3、辦依據畢業生檔案庫對申請材料審覈無誤後,丟失畢業證書的出具《畢業證明》丟失畢業生審批登記表的,依據其原檔案材料出具複印件,複印件上加蓋學歷證明專用章。

如果是自考《畢業生登記表》丟失,需要補辦《畢業生登記表證明》。具體步驟如下:1、考生攜帶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畢業證書原件及複印件至畢業所在市級考試申請辦理的《畢業生登記表證明》一式貳份並加蓋市級考試公章2、考生攜帶上述材料至省考試院自考處進行審覈,審覈透過予以蓋章。注:《畢業生登記表》與《畢業生登記表證明》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