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資訊數字身份證書管理辦法

公安資訊數字身份證書管理辦法

1、數字證書的身份認證是登入使用單位的電子政務系統所必要的安全措施。資訊科負責本單位的電子政務數字證書的管理。

2、妥善保管和使用數字證書,證書一律不得轉借或轉用,確保數字證書的安全,因轉借或轉用而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證書所有人負責。

3、數字證書遺失的,應立即報告,需從新申領的,按照申領程序申請更換。因使用人員自身原因導致數字證書丟失,按照有關程序追究其責任。

2020年11月7日《公安資訊系統數字證書身份證書管理辦法》(試行)規定:證書介質按照“專人專用”的原則使用,按照“誰持有,誰負責”的原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