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2、18週歲以上、35週歲以下,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非在職博士研究年齡可放寬至40週歲以下。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4、具有良好的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7、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8、具備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9、逐步完成公務員考試公安類考試,資格複審和麪試,體檢和政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