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代管什麼意思

行政代管什麼意思

在行政體制上一般是中央轄省,省轄市,市轄縣區,代管是指就是在不改變行政區劃的前提下,上級政府委託鄰近或原管轄該區縣的地區政府管理就叫代管。一般情況下多出現在有縣級市的地方,一般縣級市是省直管,但是現在是由地級市代管!這是爲了更好的服務地區發展,加快區域一體化進程而廣泛應用於政府實踐中的治理手段。一般而言,代管市的設定是指撤縣設市後,行政區域均未變動,由所在省直轄,由所在地級市代管。

行政代管意思是指經濟獨立,政治上受地級市管轄,行政區劃上屬於這個地級市裏面的另外一個市。

我國的目前行政管理一般是:中央政府(國務院)直管省、省直管地市、地市管區縣但是有些區市縣由於各種因素由省級行政直管,省政府委託鄰近或原管轄該區縣的地區政府管理就叫地區代管。類似的省政府代管計劃單列城市(副省級)還有區縣代管某些開發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