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辦理護照發函是什麼意思

異地辦理護照發函是什麼意思

辦理護照,如果落戶不滿10年,需要向你原戶籍的公安局相關部門發出協調函,這是正常的辦理程序。

主要是向你原戶籍的公安局相關部門調查你在當地有沒有辦理過出入境的相關證件,有沒有犯罪記錄,是不是在案人員等等。

以前,辦理這個協調出函需要兩三個月,現在一般在15-20個工作日內基本上可以辦好了。

這個協調函不是發往學校的,所以,你就無須往學校跑了。

如果你想催一下的話,可以致電你原戶籍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及現戶籍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諮詢一下辦理進度,並敦促他們抓緊一點。

異地辦理護照發函是什麼意思

他們所說的函是,您現在的戶口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處需要向以前的戶口所在的相關部門發函調查後才能辦理護照!!

如果是辦理因公護照需要境外發邀請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