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礎驗槽參加人員要求

基礎驗槽參加人員要求

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建設等各方相關技術人員應共同參加驗槽。

➤ 驗槽時,現場應具備岩土工程勘察報告、輕型動力觸探記錄(可不進行輕型動力觸探的情況除外)、地基基礎設計檔案、地基處理或深基礎施工質量檢測報告等。

➤ 驗槽應在基坑或基槽開挖至設計標高後進行,對留置保護土層時其厚度不應超過100mm槽底應爲無擾動的原狀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