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科举制度顺序

古代科举制度顺序

古代科举考试依次为:童生,秀才(功名在身,可享受一些特权),举人,(可为官),进士,最后是皇帝亲自主持殿试,选出一甲进士及状元,榜眼,探花。

顺序是县试、府试、院试、乡试、会试、殿试。科举是我国古代首创的朝廷选拔人才的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

古代科举考试的顺序是县试、府试、院试、乡试、会试、殿试。科举制度是古代中国及受中国影响的日本、朝鲜、越南等国家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乡试第一名为“解元”,中央省试为“省元”,殿试第一名为“状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