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时期的封地是怎么计算的

先秦时期的封地是怎么计算的

先秦时期,土地通过分配方式取得,与封建地主私有制下可自由流转不同,故是一种公有制度或者说国有制度,亦可用“土地属于领主”来表达(见陈守实《中国土地制度关系史稿》)。

先秦时期的“国”不是中央(中央之国指千里王畿)集权之一国,各诸侯领地即当时所谓国,领主即诸候以及卿、大夫。天子按诸候的等级来分配土地,有关等级的史料在《尚书》、《孟子》、《礼记》、《周礼》中都有记载,但这些文献资料中关于等级及可分配土地数量的记录可能是后人主观架构的。以周为例,能确定的是天子享有一千里的领地,即所谓王畿,然后按爵位等级分封领地,等级有五级、九级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