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律诗与唐诗的区别

格律诗与唐诗的区别

格律诗与唐诗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唐诗应该理解为唐代创作的诗歌。唐代是中国诗史上的黄金时代,诗体完备,流派各异,名家辈出,成就卓著。格律诗成熟于唐末,唐代的许多作品虽然被后人视作格律诗范文,但仍有相当一部分作品应划为其他范畴或体裁。比如很多作品就属古风(古体诗)。

格律诗(也称近体诗),是古代汉语诗歌的一种,是成熟于唐末,成型于唐代以后,经北宋归整,在格律上不断趋于严格的诗体。主要分为绝句和律诗。按照每句的字数,可分为五言和七言。格律诗篇式、句式有一定规格,音韵有一定 规律,即使变化使用也要求遵守一定的规则。

格律诗是诗体的名称,因为是讲究格律的,所以称律诗。源于南北朝,成熟于唐代初期。一首八句,押四韵或五韵。中间两联必须对仗。双句押韵,首句可押可不押,通常押平声韵。五言、七言两体较常见,分别称五言律诗、七言律诗,简称五律、七律。五律如白居易《草》(“离离原上草”),王勃《送杜少府之任蜀州》,七律如崔颢《黄鹤楼》,李白《登金陵凤凰台》。偶有六言体,简称六律。每首十句以上的,称为排律。

广义的律诗也包括“绝句”,绝句也是讲究格律的。一首四句,每句五个字的叫五言绝句,每句七个字的叫七言绝句,简称五绝、七绝。如杜甫《绝句》(“两个黄鹂鸣翠柳”)韩愈《初春呈张水部》 (“天街小雨润如酥”)都是七绝王维《鹿柴》(“空山不见人”),孟浩然《春晓》(“ 春眠不觉晓”)都是五绝。

唐诗大多属于格律诗,但格律诗不都是唐人所做。

格律诗:按照一定的格式和韵律写成的诗。

唐诗:泛指创作于唐代的诗,也可以引申指以唐朝风格创作的诗,上承魏晋南朝诗,下开宋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