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共享电动自行车规定

广州市共享电动自行车规定

禁止向未满 12 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自行车租赁服务共享单车运营配额通过服务质量招标等公开、公平方式无偿授予给经营者,运营配额期限不超过三年不得在共享单车车辆上违规设置广告广州市禁止利用电动自行车从事互联网租赁经营活动经营者应当加强共享单车的日常运营调度,及时平衡区域潮汐车辆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