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单位的房子所有权人是谁

公职单位的房子所有权人是谁

在住房制度改革以前,住宅都是由单位建好分给职工作为福利。没有商品房,那么房产的产权都是单位(机构)而非个人,分配给职工使用的房屋一般会由产权单位(或房管所)发一个使用权证(即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属于使用权性质。

个人购买单位产权的房屋后,在房管局办理完过户手续后,产权归个人所有(即产权证上的产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