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残鉴定标准

军残鉴定标准

军残鉴定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才能列入程序进行鉴定:

一、身体伤残必须是在战场、军事训练、抢险救灾或其它任务中形成的,而且时间、地点、经过清楚,有部队直接领导和战友目睹或证实。

二、所受伤残经过部队医院治疗,不能完全治愈康复,医院出具医疗鉴定证明并建议评残。

三、所受伤残使本人行为能力受限,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影响以后工作和生活。

四、伤残程度要符合残疾军人评定最低标准,残疾等级以医院建议和主管机关批复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