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资金流动监控新规定

银行资金流动监控新规定

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了两个地方的改动,第一,豁免向单一投资者发行的私募理财产品的持有7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比例限制。

第二,对关联交易放宽条件,删除“理财公司本公司理财产品之间、理财产品与其自有资金之间不得相互进行融资,理财公司及其关联方不得为理财产品提供任何直接或间接、显性或隐性担保,银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要求,将“不得”改为“严格”交易管理,“有效识别”不正当交易等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