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光辉被判多少年

戴光辉被判多少年

一年

2月8日,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通过视频系统,一审公开宣判山东省任城监狱工勤人员(驾驶员)戴光辉妨害传染病防治一案,对被告人戴光辉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20年1月22日,被告人戴光辉的共同居住家属在济宁市任城区任兴家园小区家中,与从武汉疫区返回济宁前来走访串门的孟某某等人接触。孟某某等人离开后,被告人戴光辉返回家中,将孟某某等人带来的物品移放到阳台。在当地政府宣传通知、上门排查及单位要求如实上报接触史等情况时,被告人戴光辉多次故意隐瞒,直至任城监狱疫情爆发后,才报告上述情况。经医学检查,被告人戴光辉血清抗体阳性,有引起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播严重危被告人戴光辉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有引起新冠病毒肺炎传播严重危险,其行为已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鉴于戴光辉自愿认罪认罚,根据其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法庭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