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考公文落款格式

省考公文落款格式

第一,我们看发文主体的写作要求及方式。发文主体一定要和标题中的发文主体保持完全一样。非常是“××政府办公厅(室)”行文,在落款处千万不可以写成“××政府”。因为前者属于政府的部门,后者是政府,两者是下级与上级的关系,因为这个原因是不可以等同的。还有,假设申论材料中没有明确发文机关的,全部用“××”代替。

其次,我们再谈成文日期的写作要求与方式。过去,党政公文的成文日期要求用小写汉字表达,比如:二○一一年十二月五日。但是在2023年4月16日,中共中央办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行文,颁布了最新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规定》,要求在2023年7月1日以后,公文的成文日期一定要用阿拉伯数字表达,比如在今年,“2023年12月11日”才是正确的写法,而假设2023年公务员考试中,再有学员在公文写作中用小写汉字表达成文日期,那肯定就是错误的写法,要扣分。

有关成文日期,在申论科目考试中还有以下一部分注意点:第一,假设出题老师没有明确要求的,可以用“20XX年XX月XX日”表达,共占7个空格。第二,要非常注意的是,这当中的“0”不可以写成小写汉字“○”是没有什么好反驳的的,但也不允许写成大写汉字“零”。第三,成文日期右空的空格数要记好,要求最后的“日”字距右侧空四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