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的宗旨

宪法的宗旨

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我国宪法具有根本性质的宗旨、原则和价值

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确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规定了民主集中制、尊重和保障人权等重要原则,构建了保证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这些都是我国宪法制度发展的历史逻辑、实践逻辑、理论逻辑的必然要求和集中体现,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系统有效的制度载体和运行机制。

加快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在法律制度规范中贯彻和体现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和实践要求,加快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1、从内容上看,宪法规定了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

2、从效力上看,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3、从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看,宪法比普通法律更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