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标准尺寸国家标准

办公室标准尺寸国家标准

省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按照不超过60平方米控制,其他负责人及所属重要子企业主要负责人按照不超过45平方米控制。

二、市(区)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按照不超过45平方米控制,其他负责人按照不超过36平方米控制。

三、县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按照不超过36平方米控制,其他负责人按照不超过32平方米控制

办公空间强制性的尺寸要求:

(1)办公室的门洞口宽度不应小于1.00m,高度不应小于2.10m

(2)办公建筑的走道宽度应满足防火疏散要求,最小净宽应符合下表的规定:走道宽度双面布房≤40 1.3 1.5>40 1.5 1.8(3)办公空间中如果有高差,高差不足两级踏步时,不应设置台阶,应设坡道,其坡度不宜大于1:8。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布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正部长级别的官员办公室使用面积不能超过54平方米,县长书记不能超过20平方米。其中中央国家机关副部,正司局,副司(局)级,处级和处级以下的办公室使用面积分别为42,24,18,9,6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