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竞价战法三个原理

集合竞价战法三个原理

即是集合竞价只有满足以下三个原则,才会形成交易,换而言之,集合竞价必须满足的三个条件就是这三个原则。

1、可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格

2、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的价格

3、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的价格。

如果有两个报价,分别是10元和9.9元,有1万人挂10块钱卖,100个人挂10块钱买,分别有1000个人挂9.9元买和卖,那么9.9元就是开盘价。因为10元这个价格只能撮合100个成交,9.9元的话就是有1000个成交,如果成交价是没什么差别的,买卖双方中的一方委托必须是全部无异议的。

集合竞价的原则有三:

其一成交量最大

其二高于基准价格的买入申报及低于基准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

其三在基准价格相同的买卖双方中有一方申报全部成交。能满足以上三原则则是当日的开盘价。

当股票的申买价低而申卖价高而导致没有股票成交时上海股市就将其开盘价空缺将连续竞价后产生的第一笔价格作为开盘价。

而深圳股市对此却另有规定:

若最高申买价高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就选取该价格为开盘价若最低申卖价低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就选取该价格为开盘价若最低申买价不高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最高申卖价不低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则选取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为今日的开盘价。

无论对于个股还是大盘开盘都为当天的走势定下基调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特别是在集合竞价阶段一些股民常常忽视集合竞价对于大盘走势的影响力。事实上集合竞价的意义在于按供求关系校正股价可初步反映出价、量情况及大户进出动态。在无新股上市的情况下集合竞价往往反映出市场对当天走向的看法。因此投资者们要把握好操作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