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

转变政府职能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实质上要解决的是政府应该做的事、不应该做的事,重点是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即哪些事应该由市场、社会、政府各自分担,哪些事应该由三者共同承担。

转变政府职能,要做到依法行政。只有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能更好把政府职能转变过来。要发挥法治对转变政府职能的引导和规范作用,既要重视通过制定新的法律法规来固定转变政府职能已经取得的成果,引导和推动转变政府职能的下一步工作,又要重视通过修改或废止不合适的现行法律法规为转变政府职能扫除障碍。